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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1-05-26 22:37:56 点击数:315

校内各单位: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


 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二)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


(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二、申报要求


(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


(二)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5岁(1986年5月19日之后出生)。


 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年5月19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


(五)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

(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前需自行注册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三、申报截止时间和材料提交要求:


 1、网络申报截止时间:6月15日。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6月21日17点前,按以下要求打印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07,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含原件1份从申报系统下载,3份复印件夹在申请书原件内),项目论证活页2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申请岭南文化项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含原件1份,从附件下载),论证活页8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活页跟3份申请书复印件一起夹在第1本申请书原件内。


(3)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8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